三类产品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发布领跑者制度在中国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发布时间:2016-03-14
11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家用电冰箱、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3 类产品实施领跑者制度。通知指出,将于近期开展2015 年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工作,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本地生产企业申报,并于11月26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及质检总局(计量司)。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11月9日,能效领跑者产品实施细则培训会在京召开,与会专家对3 类产品的实施细则进行了介绍。据悉,企业申请领跑者产品,每个型号最低年出货量须不低于1万台,企业申报时,应
直接向所在省的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进行申报,然后报送对应的国家主管部委。每个品牌只能由一家公司进行申报。
虽然领跑者制度目前没有提出对获得领跑者称号的产品给予相应补助或者激励,但当天的培训会议依然吸引了众多参会者,现场气氛热烈。很多企业表示,将积极申报领跑者产品。
(来自《制冷与空调》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