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制冷与冷藏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发布时间:201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 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1030

         

上一条: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 下一条:上海市:国内首部《节能改造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出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