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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开展《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我部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倡导践行“改变从今天开始”,推动各地各职业院校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今年是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请各地对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总结进展成效、剖析困难问题、提出下步打算。我部将在各地总结的基础上对行动计划整体实施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宣传展示。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全面梳理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并按要求报送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

  ——总体评价。对照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工作主要参考点,对推进实施行动计划取得成效的评价。

  ——工作进展。推进行动计划的进展,包括制订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的具体工作以及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信息采集系统的使用情况等。

  ——典型经验。推进实施行动计划的典型经验。

  ——困难问题。推进实施行动计划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当前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步工作。下一步推进学校加强管理的工作打算;对改进职业院校管理工作的建议等。

  二、请各地深入梳理撰写典型工作案例,包括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管理制度标准建设、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取得明显成效,并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

  ——案例数量。每省(区、市)报送1-3个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案例,2-3个职业院校(包括中职、高职)的案例。

  ——相关要求。案例内容是某项具体工作典型做法经验、进展成效的提炼,切忌面面俱到、一般性的总结,案例正文包括:(1)背景介绍;(2)实施过程;(3)特色创新;(4)取得成效;(5)下步展望。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职业院校编写案例予以指导和把关,各院校的案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请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我司。

  联系人:卢昊, 电子邮箱:zzxxc@moe.edu.cn

  电话:010-66096563,66020434(传真)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年8月21日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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